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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健康建筑标识评价工作所依据标准版本更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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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健康建筑标识评价工作所依据的《健康建筑评价标准》T/ASC 02,经中国建筑学会批准,其修订版于2021年9月1日发布,2021年11月1日实施。为保证健康建筑标识评价工作有序完成标准版本更替,中国城科会绿色建筑研究中心制定了标准版本过渡管理方案,并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以下将《标准》2016版简称为“旧标”,将《标准》2021版简称为“新标”):

 

一、关于新标实施的说明

2021年11月1日后,可受理“新标”设计标识项目,以及“新标”运行标识项目。

 

二、关于旧标停用的说明

1 设计标识类——

2022年12月31日前,可受理2022年6月1日前完成图审的“旧标”设计标识项目。

其余情况不予受理“旧标”设计标识项目。

 

2 运行标识类——

2023年12月31日前,可受理已获“旧标”设计标识的“旧标”运行标识项目。

其余情况不予受理“旧标”运行标识项目。

 

健康建筑标识的评价工作开展及标识管理工作由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研究中心组织实施。本通知由绿建中心负责解释,如有疑问,可拨打绿建中心电话咨询。

电话:010-58933142-818

 

 

2021年9月6日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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