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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 (草案征求意见稿)》:建立健全健康建筑引导、激励机制,推动健康建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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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 26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 (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将健康建筑纳入了特区绿建发展条例,拓展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内涵,为我国健康建筑的推广实施发挥了表率作用。

 

《草案征求意见稿》聚焦以人为本,提升建筑健康性能。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人们对建筑环境的健康性能越发关注,深圳率先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明确提出了健康深圳建设要求,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草案征求意见稿》继续贯彻这一思路,创新将“健康建筑”单列一节加以强调。重点明确政府相关部门责任分工,改变目前推广少、散、慢的问题,强化建筑设计和运营全过程中建筑物理性能、环境舒适性、健身设施和健身场所、全年龄段人文关怀、心理健康、物业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全面提升,营造健康环境,完善健康保障,发展健康产业,提升  居民健康水平。 

 

 《草案征求意见稿》指出,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健康建筑引导、激励机制,推动健康建筑发展。高星级健康建筑实施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的,按规定折算附属绿地面积。  

2021年9月18日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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