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健康建筑标识评价专家委员会管理工作程序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会健康建筑系列标识(附件1)评价工作程序,充分发挥专家队伍的技术支撑作用,发布本文件。
本文件在原有专家库工作程序中做出三点优化:(1)明确组织架构,形成健康建筑标识评价专家委员会。(2)专家委员会允许具有健康建筑系列标识相关专业工作的专家自愿申请加入。申请入会的专家应符合《健康建筑标识评价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要求,填写并提交《健康建筑标识评价专家委员会信息登记表》。入会申请随时提交随时审核,审核通过后批准入会,并健康建筑标识网公布。(3)明确了专家委员会的发布仪式及公布方式。(4)专家委员会任期管理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健康建筑标识评价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委员会中专家应按照《健康建筑标识评价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职责。
联系人:盖轶静,王果
联系电话:010-58933142
邮箱:geyijing@csus-gbrc.org,wangguo@csus-gbrc.org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
2023年6月25日
附件1 健康建筑系列标识列表
标识类型 |
评价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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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建筑标识 |
设计 |
《健康建筑评价标准》T/ASC 02-2021 |
|
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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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建筑专项标识 |
建筑空间 |
/ |
《健康建筑空间类项目评价工作导则》(试行) |
宁静住宅 |
设计 |
《宁静住宅评价导则》(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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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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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社区标识 |
设计 |
《健康社区评价标准》T/CECS 650-2020,T/CSUS 01-2020 |
|
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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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小镇标识 |
设计 |
《健康小镇评价标准》T/CECS 710-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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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 |
|||
既有住区健康改造标识 |
/ |
《既有住区健康改造评价标准》T/CSUS 08-2020 |
2023年6月25日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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