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第十四批健康建筑评价标识项目暨江苏省2023年度第一批健康建筑评价标识合作项目的公示
根据《健康建筑评价标准》T/ASC 02-2016及《健康建筑评价标准》T/ASC 02-2021,《关于发布<健康建筑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城科会字(2016)26号)、《关于开展健康建筑评价工作的通知》(城科会字(2016)27号)等文件的要求,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组织完成了2023年度第十四批健康建筑评价标识项目暨江苏省2023年度第一批健康建筑评价标识合作项目的评价工作。现将通过评价的健康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截止到2023年11月22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电话:025-51868178
附件:2023年度第十四批健康建筑评价标识项目暨江苏省2023年度第一批健康建筑评价标识合作项目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
二○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
2023年度第十四批健康建筑评价标识项目暨江苏省2023年度第一批健康建筑评价标识合作项目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
标识 类型 |
标识 星级 |
标准版本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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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建筑 |
南京观江越府5~19号楼 |
南京海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正中国际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硕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设计 标识 |
★ |
T/ASC 02-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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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建筑 |
南京大方鸣翠府1~21号楼 |
南京海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长江都市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设计 标识 |
银级 |
T/ASC 02-2021 |
2023年11月27日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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