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第九批健康建筑标识项目的公示
根据《健康建筑评价标准》T/ASC 02-2021及《关于发布<健康建筑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城科会字(2016)26号)、《关于开展健康建筑评价工作的通知》(城科会字(2016)27号)等文件的要求,我会组织完成了2025年度第九批健康建筑标识项目的评价工作。现将通过评价的健康建筑标识项目(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截止到2025年7月11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杨冰雅 电话:010-58933142
附件:2025年度第九批健康建筑标识项目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
二○二五年七月二日
附件1
2025年度第九批健康建筑标识项目
2025年7月2日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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